各市州运管处(局)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作用,特别是4G视频实时监控功能,依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,按照全省综合交通领域“大建设、大排查、大整治”活动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,省局制定了《湖北省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基本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现印发你们,请迅速转达属地道路运输企业和基层运管机构,认真组织贯彻执行。
本《规范》印发以后,省局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《规范》不一致的以本《规范》为准。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报告省运管局。
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
2017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