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湖北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监督管理基本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县运管处(局、所):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督促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规范全省运管机构对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监督管理,切实发挥车辆动态监控,特别是 本《规范》印发以后,省局以前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《规范》不一致的规定以本《规范》为准。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报告省运管局。
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