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格监管 及时约谈 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长途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工作今年3月份正式施行以来。铁山所将辖区客运站、客运经营者的实名制售票、查验登记的监督检查作为客运市场安全监管的重点,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。 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督办整改,铁山辖区的长途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工作总体上开展的比较顺利,绝大多数从事客运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自觉执行。但仍然有个别单位存在实名制登记不规范,有漏记漏登的情况,比较突出的是鄂州至铁山线路的部分车辆。 在约谈该线路的经营者鄂州大鹏客运公司的负责人胡经理时,副所长马科军面对面宣读了《关于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文件,促使其吃透文件精神。所长潘英随后指出公司在实名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并严明指出这一违犯法规的行为,在新修订的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他要求鄂州大鹏客运公司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高度重视实名制工作,及时整改,确保实名制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,消除安全隐患。 大鹏公司胡经理当场表示,回公司后立即整改,马上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,对实名制工作进行全员培训,严格遵守规定,按要求做好实名制的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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